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
1.介紹
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(簡稱“CET”)是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,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、準確的測量,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服務。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是目前國內最大規模的單項考試,從1987年開考以來,走過了二十年的歷程,其公正性、客觀性與嚴肅性,已經普遍被社會所認可。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不但信度高,而且效度高,符合大規模標準化考試的質量要求,能夠按教學大綱的要求反映我國大學生的英語水平,因此有力地推動了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實施,促進了我國大學英語教學水平的提高。
2.報考資格
(1)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、專科、研究生在校生;
(2)各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、專科在校生;
(3)修完大學英語四級課程的學生才能報考大學英語四級考試;
(4)修完大學英語六級課程且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(含425分)或2005年6月以前已獲得四級證書的學生(憑四級證書)才能報考大學英語六級考試;
(5)考生一律在就讀學校報名參加考試;
(6)當次考試四、六級不得同時兼報。
大學英語四、六級不接納社會人員的報名,報考人員必須是在校生。
3.報名、考試時間
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(小語種考試全年只安排在上半年進行一次考試)。報名工作以學校為單位進行集體報名。報名時間一般是上半年4月和下半年9月開始進行,各高校具體的報名、截止時間,由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。上半年考試時間為6月下旬,下半年考試時間為12月下旬。
4.報名地點
具備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考點資格的高校。
5.考試形式
閉卷筆試,其中聽力滿分249分,閱讀滿分249分,綜合滿分70分,寫作滿分142分,合計710分。
英語四級9:00-11:20;英語六級15:00-17:20;德語四級9:00-11:15;俄語四級9:00-11:15;法語四級9:00-11:15;日語四級9:00-11:20。
6.成績發布與成績報告單發放
從2005年6月起,報道成績滿分為710分,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,由教育部高教司委托“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”發給成績單。
(1)CET成績于考試后60個工作日后向社會公布。省教育考試院收到教育部考試中心下發的成績數據后,立即向各學校提供。
(2)CET成績報告單(小語種證書)于考試后90個工作日后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下發,省教育考試院收到后,通知各學校領取。
7.成績核查和成績單修改、補發等規定說明
(1)若考生對成績有疑義,可直接到CET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辦理成績核查,具體要求公布在“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”網站中“證書/成績單修改”欄目上,網址為:http://www.cet.edu.cn/cet_kw1.htm。
(2)由于考生個人原因造成CET成績單(小語種證書)上信息有誤的情況,不得更補。
(3)由于考生個人原因將CET成績單(小語種證書)丟失,不再補發,只可補辦成績證明,由考生自行辦理。具體要求公布在“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”網站中“證書/成績單修改”欄目上,網址為:http://www.cet.edu.cn/cet_kw1.htm。
8.考試費
根據省物價局、省財政廳下發的《關于調整我省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報名收費標準的復函》(蘇價費函[2005]111號、蘇財綜[2005]35號)執行。報考英語四級(六級、小語種)考試每生每次30元。